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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简报第51期
发布时间:2007-08-16 09:14:34    文章来源:
 

 

东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简报第51

东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8月3

本期导读:

我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报道专刊(二)

  

我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创建工作报道专刊(二)

 

市水利局

前期的创建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内河涌整治工作方面:根据2007611《关于内河涌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东府办〔2007427号文)和61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东引运河综合整治工程研讨会的精神,该局现已全面启动对内河涌整治工程和东引运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的各项工作。目前正在展开内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的资料调查和前期规划工作,同时开展东引运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的前期工作,包括对沿线镇街、相关部门基础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二、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作:包括调整水功能区划、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编制东莞市水源地规划和东莞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以及实施建设厚街水道临时挡潮污工程和南畬塱临时调污工程;三、节约用水工作方面: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2007327市政府印发了该《东莞市节约用水实施细则》(东府办〔200725号文),并开始实施,完成编制东莞市行业用水定额指标(初稿),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做好“节约用水专题”宣传等。

 

市教育局

一、加强领导,完善管理体系:一是成立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与此同时,各镇(街)学校也相应成立环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街)学校开展环境教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全市各中小学学校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并抓好计划的落实;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先后两次召开各镇(街)宣教办分管环境教育工作的领导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东莞市创模有关文件,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研究布置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工作。二、扎实开展中小学普及环境教育工作:一是全市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程,依照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学大纲》的要求,下发《关于我市中小学普及环境教育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要将环境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好任课教师和开设课程;二是统一使用环境教育教材,通过与国家环保总局的联系,统一征订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环境教育教材作为我市中小学生开设环境教育课的统一教材,目前教材已发至全市586所中小学(含民办学校),要求今年秋季正式使用;三是做好第八批东莞市绿色学校(幼儿园)的评估工作,会同市文明办、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深入到凤岗等21个镇(街)42所学校、幼儿园进行评估。三、完善创模资料管理:通过专题会议及下发文件,要求各镇(街)已评上绿色学校的单位要重视做好环境教育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建档工作。重点搜集、整理学校开展环境教育的计划、总结、教案、专题总结、论文、专项活动方案及有关文件、环保标语、图片、音像制品等。

 

市发展和改革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的战略部署,围绕创模工作目标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展开了以下工作。一: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认真组织编制《2007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创模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等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由市人大审议通过;二:积极推进产业升级,认真履行固定资产投资主管部门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投资一律不予立项,大力推进低耗能、少排放的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做好投资项目管理,做好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的申报工作,向省发改委申报污水处理厂项目立项5项,配套管网立项15项,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方守贤到我市作散裂中子源科学报告会,解除群众对中子源项目产生环境负面影响的疑虑,提高广大干部对散裂中子源的认识,并协助做好项目装置区的选址和申请国家环保总局对项目选址进行环保评估。

 

东莞日报社

根据《东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该报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了动态的追踪式报道,第一时间、全面报道我市创模工作的各项进展,已在世界水日、植树节、地球日及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期间,均进行了至少一个整版以上的专题报道,同时也在社会新闻版上对部分污染环境的行为和企业进行了曝光,还在社会新闻版推出了“环保奇招”的专栏。《方案》要求,本报在创模全面动员阶段,于固定版面登载创模宣传栏花,每月出2期以上“创模”公益广告,并在政务公开版上登载“东莞市空气质量日报”。目前,宣传栏花和“创模”公益广告正在制作当中,将尽快推出。下一阶段将加强公益广告制作力度,加大公益广告宣传频率;继续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和企业的曝光以及加大日常性的创模宣传。

   

市海洋与渔业局

一是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有序地推进海域使用证发放工作。做好了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中海石油炼化立沙油品储运项目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对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的影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对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作出补偿和恢复;同时,严格把好海域使用发证关,上半年,新用海项目办证率100%,海域使用金征收率达100%二是加强海洋突发事件应急和动态监测系统建设购置可应急、预警、监测装备一批,提高海洋环境监测服务能力,按照《东莞市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工作程序和应急措施,建立赤潮灾害应急反应机制,逐步建立覆盖从开发项目建设到投入使用的全过程环境监测模式,重点加强入海排污口环境监测。三是全面启动全市海域使用普查、海砂资源调查和威远岛滨海公园可行性论证等基础工作的开展。与省海洋资源研究发展中心等资质单位合作,全面推进以上基础性工作的开展,开展海域使用普查,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海域使用现状,为推进海域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以促进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海洋经济发展、有限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四是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检查和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办证工作,督促其依时办理有关手续,目前,共办理经营利用证60个、驯养繁殖证65个。五是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今年,分别在珠江口和东江河段人工增殖放流放流刀额新对虾1500万尾、中华鲟一批和淡水鱼苗500万尾。六是认真做好黄唇鱼保护区各项工作。积极开展黄唇鱼资源的变动抽样调查和驯养繁殖工作;进一步加强保护区执法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捉黄唇鱼行为;加强海洋生态研究,做好保护区海域水质监测,做好误捕或受伤的黄唇鱼救护工作,上半年共巡查12次,没有发现非法捕捞和贩卖黄唇鱼现象,共救护黄唇鱼6次,累计救护11条。七是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工作。开展了全市重点河口和排污口海水环境监测,在长安、虎门、沙田、麻涌等海域设立13个点检测项目32,获数据7OO余组;在茅洲河、沙角电厂、金和水道等5个入海排污口进行监测共13个项目,获得26O余组数据,全面掌握重点河口和排污口的海水环境质量状况。

 

市交通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创模工作。由市局及下属有关单位领导牵头,成立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东莞市交通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根据市创模办的要求,向各客运企业宣传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意义,组织企业属下车辆张贴创模宣传标语,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落实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车辆尾气达标排放。一是配合省道路运输协会组织的检测站技术条件核查小组在今年年初完成技术检查,提高检测设备和操作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是组织检测站对营运车辆的废气排放问题进行分析调研;三是参考和借鉴广州、深圳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经验,由市环保局牵头,该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市车管所、市质监局组成考察组,于2007667日,前往广州、深圳两市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学习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形成了《广州、深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考察报告》。三、加强交通建设施工管理,做好交通工程的扬尘,噪声和废水的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完成工程环评、水保的研究、评估、报批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思想教育,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让其充分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环保任务;施工过程中,合理编排施工组织计划,要求施工单位尽量采用高效低噪的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方法,尽量降低因施工造成的影响,要求施工单位在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洒水,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经常洒水防止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严格土方堆放场的管理;施工结束后,要求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占用场地地面道路及植被,避免日后尘土漫天。

 

市林业局

一是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详细制订了市林业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各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保证了工作的落实。二是完善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加速森林公园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大岭山森林公园已完成了虎门、厚街、长安入口广场、主干道、次干道及步行道景区配套设施的制作及安装工作;大屏嶂森林公园完成黄江、塘厦、入口广场、主干道、次干道及步行道景共配套设施的制作安装工作。三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完善封山护林各项工作,继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封山护林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专职护林员的业务知识,并新制作了封山护林警示牌10个、铁丝围网1200平方米、警示牌416个,逐步完善封山育林各项设施;严格林地林木管理,加大林地林权保护管理, 严格按程序履行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手续。 在林木采伐审批方面,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坚持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拒绝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森林或林木采伐,严格控制采伐指标;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为使我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草拟了《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呈送市政府,经市政府讨论研究和市法制局审拟,制定了《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于200751日起施行。

 

市国土局

一是认真开展采石场整治复绿工作。坚持属地负责、分解包干、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不断深入推进采石场整治和复绿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有关闭采石场189家,需复绿总面积约为633.7万平方米。截止2006年底,我市已复绿石场27家,完成复绿面积约为87.7万平方米,整治复绿成效初显。二是配合做好环保基础设施用地服务。完成了全市污水处理厂用地的预审和批次报批工作;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污泥处理处置等评审工作。三是积极做好闲置土地复耕复绿工作,继续深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提高市、镇两级政府对土地的调控能力。在闲置地复耕、复绿方面,重点加强对主干道路两旁、市镇中心区域、重点地段闲置地的处置,通过统筹规划、消化利用,将全市土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转化为宝贵的优势资源。

 

市外经贸局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气氛。配合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地向局干部职工和镇街外经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二是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审批,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200424号令)等文件,把好外资项目的审批关。三是认真落实限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政策,去年9月以来,围绕限制两高一资行业产品加工贸易出口,认真对照《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及时更新加工贸易合同审批数据系统,对涉及的相关产品实行重点提示,严格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经过严格执行,截至1020,全市共有304家高耗能高污染加工贸易企业因不符合139145号文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要求而停止开展加工贸易,有力地推动了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工作的开展。四是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外资企业工业废水治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六大行业中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整治;严格限制重点污染项目续期审批。五是择商选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有选择、有重点地引进外资,优先引进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项目、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产业链和供应链较长的核心项目;鼓励引进为生产环节服务的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为企业生产经营、商务活动提供服务的研发、设计、管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业,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

 

市经贸局

一是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逐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协调组织市经贸局、建设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机关事务局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制定了各项配套实施细则,包括《东莞市节能节电实施细则》、《东莞市推进清洁生产实施细则》、《东莞市发展环保产业实施意见》等7项,业经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积极申请设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向市政府申请设立东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经费,用以加强对循环经济政策研究和调研、宣传培训、完善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循环经济试点、以及节能节电、清洁生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技术改造等各项工作的支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单位已完成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我市的试点方案编制工作正按市政府批复要求进行招投标确定编制单位;组织申报省循环经济工作经费项目;推动清洁生产以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推进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为进一步做好GDP能耗指标统计工作,经市经贸局、市发改局和市统计局共同研究,对从事煤炭批发,成品油批发、仓储,燃气批发,电力生产等企业发出《2005年能源平衡表(实物量)》进行调查,要求各有关企业按时、如实填报统计数据。三是推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标的分解下达。为确保顺利实现我市的能耗降低指标任务,正研究制定《东莞市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标分解方案》,将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分解到各镇(街),初步方案已起草完成,争取在近期上报市政府审批。四是贯彻执行总量控制计划,加强对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指导和监督,协同市环保局加强环境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污染环境行为,坚决制止企业非法排污,通过控制增量和削减存量,确保污染物排放控制在总量计划要求之内。五是收集提供相关创模指标资料。

 

市环保局

一是加强监管,治理工业废水污染。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强势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环保执法处罚力度,决不让违法企业在经济上获利;同时,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对于私自增加电镀等重污染生产线的,一律给予10万元的最高行政处罚。二是全面拓展社会监督网络,在完善12369环保热线举报查处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举报途径。 三是多头并举,大力治理空气污染。整治黑烟囱;整治机动车污染;实施国排放标准;制定实施检测和维护制度(I/M制度);实施机动车分级管理制度,推行环境标识管理;加强车用油品管理,全面提高燃油质量;推动公交车、出租车改燃天然气等。四是建管结合,科学处理固体废物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同时,加强对垃圾焚烧处理厂的监管,通过日常监理、取样监测等方式,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全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全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已完成BOT项目招标、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签订等工作,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五是创新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实施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制度,制订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企业违法行为公告制度,对所有受到环保行政处罚企业的违法情况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同时,加强与发改、经贸、工商、外经贸、海关、银行等部门沟通,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环保设施委托运营制度,对大型线路板、电镀、漂染、造纸等企业,鼓励企业环保设施委托专业公司运营管理。六是推进排污总量控制。层层落实责任,核实重污染企业名单,提出参照BOT模式,由市统一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意见报市政府审批,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工程正常运营,有效削减排污总量。七是全面加强创模氛围。广泛组织社会宣传活动。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市计生局

一是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完成上级计划指标;二是有效开展活动,稳定我市的低生育水平。认真指导基层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各镇(街)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提出创新做法,加强孕前管理,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和政策外多孩出生。截至目前,多个镇(街)已采取实际行动,落实新措施,深入开展活动。如麻涌镇制定《2007年开展“两无”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开展“两无”活动的九大工作任务,以点带面铺开全镇的创建工作。三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创造合理人口环境。从三方面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以“关爱女孩”行动为活动主题,宣传男女平等,促进出生性别比自然平衡;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落实保障。四是落实计生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截至5月,全市共向4655人发放计生养老保险金22746890.9元。计生养老保险的全面顺利实施,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作用得到有效体现。 五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改善人口环境。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例如在春节过后,分片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研讨交流会,把开展专项活动、新机制探索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的探讨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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