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广东环境保护 > 党建与纪检 > 纪检监察 > 相关文件规章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05-07-11 09:34:58    文章来源: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为组织好局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局领导、助理巡视员、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正、副处长(主任)、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二、一般每月学习一次,每次一天。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两天。


 


三、学习由党组书记主持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由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主持。


 


四、学习的内容根据上级的要求安排,或由党组书记或受委托的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确定并准备。一般每年制定一次学习计划,每季度或每月作一次具体安排。要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除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外,还要学习经济、科技、历史、环保法律法规等知识。除集中学习外,每个成员每年要自学十篇以上政治理论文章。


 


五、撰写读书笔记。每次自学或集中学习,要记载学习的内容、时间、体会,集中讨论要有较详细的发言提纲。局领导成员每年要作12次学习辅导,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


 


六、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效果。学习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习内容要围绕中心工作,选准题目,注意针对性和时效性;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提倡畅所欲言,互帮互学,共同探讨和结合实际现场参观、典型教育的学习方式。


七、理论联系实际,在改造思想、指导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


()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动摇。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要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是非分明,头脑清醒。


()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善于运用理论解决环保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开创工作新局面。


 


八、建立考勤制度。每次学习要签到、每次上课要点名、不能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预先向主持人请假。


 


九、建立检查考核制度。每半年对每个同志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是通过检查签到本、读书笔记本,看集体学习到课情况、集中讨论的发言提纲;个人自学的内容、时数、体会。每年年终结合年度工作总结组织一次考核评分。


 

十、中心组学习的会务工作,由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



 
相关新闻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开发维护: Copyright © 2007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 关于本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管理员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