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佛山市将整顿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列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10项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从5月份开始,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对各类工业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集中整顿。
目前,佛山市有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个工业园区,所有园区均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在工业园区发展建设中,该市不断创新机制,坚持环保优先,将总体环评、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纳入规划体系,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园区的整体素质和环境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新道路:一是严把园区建设项目“环保关”,提升入园企业档次。在园区发展建设中,市、区出台具体政策,对建设项目实行“三个不批”:不进园的项目不予审批;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园区产业导向的项目不予审批;超环境容量的项目不予审批。二是狠抓园区环保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推行集中供热、集中治污,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园区开发建设同步或超前,做到开发建设与污染防治同步。三是积极在企业和工业园区管理中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清洁生产。通过大力宣传《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从预防性、综合性、统一性、持续性和战略性多角度推行清洁生产,改变企业普遍存在的“末端治理”或先污染、后治理的工业生产模式。
为了确保园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佛山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有法不依的行为。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责令停建或停产,并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排污企业,责令停产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且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限产;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关闭。据初步统计,至8月下旬,该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约3250人次,检查企业约400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1家。如顺德区责令利来丰印染有限公司等7家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企业限期整改,并立案依法给予处罚;高明区查获了违反“三同时”制度或超标排放废水的企业各1家;三水区责令2家违反环评或“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