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2005〕84号
转发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海洋
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监察厅、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海事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函〔2005〕2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为做好各项检查工作,迎接国家督查组的督查,特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应按《通知》要求,制定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在8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材料报省环保局,并抄送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环保局联系人及电话:孔庆安 020-87532100,传真:020-87531752,电子邮箱:kongqingan@gdepb.gov.cn。
省海洋局联系人及电话:赵明辉 020-28377260,传真:020-84230056,电子邮箱:zhaomhgz@126.com。
二、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海事局要根据《通知》的检查内容,分别准备本部门负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总结材料,在8月22日前报省环保局。省环保局将总结材料汇总后报省府办公厅。
三、省海洋环保执法检查小组(名单附后)拟定于8月22日~27日对有关地市进行抽查。
附件: 1.关于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环函〔2005〕220号)
2.省海洋环保执法检查小组成员名单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海洋 执法检查 通知
附件二
省海洋环保执法检查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欧副 秘书长
副组长:陈光荣 省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苏全贵 省监察厅正处级副主任
刘其汉 省环保局副处长
黄创良 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处长
肖 明 广东海事局处长
周竹军 广东海事局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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