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达了《关于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省环保局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6月将通知转发到各市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各级政府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环保专项行动高度重视,依法查处整顿了一批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矿场(点),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情况如下:
一、查处了一批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的采矿场点
各地按照省的工作部署,结合“珠江综合整治”和“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对违法采矿和采石取土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矿场点进行了查处。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检查采矿场点2100多家,关闭310多家,立案查处210多家。清远市对无证开采点实施“一堵三不留”(炸堵矿窿;不留设备、不留工棚和断水断电、不留民工),检查了427家采矿企业,实行停产24家,注销开采证5家,限期整改5家。韶关市实行市、县联合检查,对大宝山违法民采民选等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进行了查处和整治。
同时,结合近年我省开展的珠江综合整治和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重点对主要江河沿岸和水源地的采石场(点)进行了清理关闭,一年来全省关闭采石场692家,使全省采石场总数从2375家减少至1683家,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7个市关闭了272家,珠江和韩江临江的采石场共62家已全部关闭。深圳市的采石场经过近年的清理整顿已经由原来的6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56家;珠海市的采石取土场关闭了67家,目前只有29家;汕头市关闭了采石取土场135家,采石取土场总数由原来的213家减少为现在的78家,并要再关闭33家,到2005年全市采石场总数将控制在45家以内。各地清理整顿的力度大,成效明显。按照我省的部署,还将继续关闭一批采石场,到2006年全省采石场总数要控制在1200个以内。
二、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进矿山开发的规范管理
通过这次专项执法检查,解决了一些群众反复投诉、社会影响大或长期难以解决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如韶关大宝山地区违法民采民选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多年来得不到有效解决,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市政府组织了市、县联合环保执法检查,清理了非法民采民选,原来100多条矿窿(矿点)目前减少到20多条。省检查组实地检查,非法民采民选基本被制止,取得了初步成效。8月中,李清局长亲自带队到现场进行了调查。9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在韶关市召开了省、市两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上坝村污染问题现场”约见会,对处理解决大宝山地区采矿、选矿污染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后续管理的要求。肇庆市怀集县针对当地多年来屡禁不止的无证开采铁矿、土法洗选矿造成资源流失,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下定决心,成立乡(镇)、部门联合整治工作组,对乱采乱挖、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端掉违章开采矿点95个。同时将探矿权和采矿权通过招商引资加大环保投入,配备环保设施,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在专项行动中还通过媒体刊登了“大宝山生态破坏积重难返”等专项行动的新闻稿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警示作用。各地还结合贯彻执行《中共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认真清理了一些地方“土”政策,增强了各地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江门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和规定的函》;清远市政府对违反环保法规的地方招商引资政策进行了调整。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还纠正了一些地方和部门越权审批、监管不力的行为,也推动了环保部门的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一些地方推出了石场开采实行挂牌交易的方式,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其中,有效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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