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环保新闻
   工作动态
   图片新闻
   机构设置
   领导讲话
   信访工作
   政府文件
   环境状况公报
   人大政协提案答复
   主要环境统计数据
   全省环保机构
   省局机关作风建设
   党建与纪检
   环保信息
   环保大事记
   规划计划
   环保责任考核
   模范城市
   绿色GDP
   专项资金管理
   核安全与辐射
   环境监测管理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
   水环境管理
   大气环境管理
   海洋环境保护
   固体废物管理
   噪声环境管理
   机动车排气管理
   专项行动
   环境监察
   行政执法与法制建设
   污染源管理
   排污费征收管理
   社会监督员
   自然生态
   生态示范区镇
   农村环境
   ISO14000示范区
   法律法规
   环境标准
   绿色学校
   绿色社区
   环境知识
 现在位置:广东环境保护 > 环境监察与执法 > 污染源管理 > 在线监控
          在线监控
广东省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放烟气在线监控(监测)系统验收检测及方法(后半部分,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05-10-16 18:22:26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附录5:                     广东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中心站

监 测 报 告

报告编号:环监验收(气)字 No. 200×-00×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委托单位

 

生产单位

 

安装地点

 

系统出厂编号

 

生产日期

200×年×月

安装日期

200×年×月

监测项目

颗粒物CEMS: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相关系数、准确度;

二氧化硫CEMS: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线性误差、响应时间、

相对准确度;

氮氧化物CEMS: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线性误差、响应时间、

相对准确度;

氧气CEMS: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相对准确度;

流速连续测量系统:速度场系数精密度、相对误差。

报检日期

200×年×月

监测日期

200×年×月

监测依据

HJ/T76-2001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检测及方法

监测结论

××(详见监测结果)

   

1. 本系统连续监测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流速;

2.  颗粒物监测采用×××法,烟气采样为×××法,二氧化硫监测采用×××法,氮氧化物监测采用×××法,氧气监测采用×××法,流速监测采用×××法;

3. 系统安装在燃煤锅炉×××除尘器后的烟道上;

4. CEMS(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s)指连续排放监测系统;

5. 该型号产品于××××年×月经认证或认证复查检测符合HJ/T-76-2001《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报告编制人:                    审核人:                签发人:

签发日期:           

-27-


 

监 测 结 果

 

   

   c

监测结果

单项评定

验收

监测

期间

颗粒物

CEMS

零点漂移

±2.0%F.S.

 

 

量程漂移

±5.0%F.S.

 

 

相关系数

0.85

 

 

准确度a

≤50mg/m3时,

绝对误差≤15mg/m3

 

 

50mg/m3~≤100mg/m3时,

相对误差≤±25%;

 

100mg/m3~≤200mg/m3时,

相对误差≤±20%;

 

200mg/m3时,

相对误差≤±15%;

 

二氧化硫

CEMS

线性误差

±5%

 

 

响应时间

200 s

 

 

零点漂移

±2.5%F.S.

 

 

量程漂移

±2.5%F.S.

 

 

相对准确度b

15%

 

 

排放浓度<250ppm(715mg/m3)时,

绝对误差≤20ppm(57mg/m3

 

氮氧化物

CEMS

线性误差

±5%

 

 

响应时间

200 s

 

 

零点漂移

±2.5%F.S.

 

 

量程漂移

±2.5%F.S.

 

 

相对准确度b

15%

 

 

排放浓度<250ppm(513mg/m3)时,

绝对误差≤20ppm(41mg/m3

 

流速连续测量系统

精密度

5%

 

 

相对误差

±10%

 

 

监测结论

经监测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的技术指标符合(或不符合)HJ/T76-2001《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a、b:仅在对应的排放浓度栏中填写监测结果,删去其余栏。c:列出的是HJ/T76标准技术指标,监测结论也根据检测论述为合格或不合格。当对水分测量系统进行了验收,则在监测报告中列出监测结果和技术指标。

-28-


样品主要部件配置表

 

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监测原理

生产单位

部件编号

量程

颗粒物

检测仪

 

 

 

 

 

稀释系统

 

 

 

 

稀释比

(1:□□□)

二氧化硫分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