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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申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环保核查,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公示如下:
1、该公司现包括:韶关冶炼厂、凡口铅锌矿、仁化金狮冶金化工厂、深圳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
本次配股再融资拟投入三个新项目:韶关冶炼厂挖潜技术改造、广东仁化金狮冶金化工厂锌氧压浸出新工艺综合回收镓锗技术改造、韶关冶炼厂稀贵金属回收技术改造。按照国家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其三个新项目均属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确定的申请再融资需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重污染行业。
2、该公司各企业现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现有企业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稳定运转率达95%以上,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
3、该公司各企业均依法领取了排污许可证,并能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能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4、该公司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5、该公司现有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6、该公司本次再融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经省环保局审批通过。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正监督,现将该公司申请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情况于2005年4月11日至4月20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对公示的内容提出意见,并将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监督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电话:(020)87532035
联 系 人:黄进卿
E-mail:hbjde@163.net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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