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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5吨/年
三聚氰胺再融资项目申请环保核查结果公示
根据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实业公司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初步核查。现我局拟将其环保执行情况公示如下:
1、该实业公司是一家大型上市民营企业,注册登记地点在广东揭阳市新兴东二路1号,公司主要产品为甲醛和ML复合材料、苯酐、DOP增塑剂等,再融资项目产品为三聚氰胺。
2、该实业公司产品及生产过程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3、该实业公司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主要排放的污染物有供热锅炉燃煤粉尘及二氧化硫、以及水膜除尘废水与生活污水,其中部分污染物得到治理,基本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公司承诺将进一步扩大治理规模,确保各类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4、该实业公司现有项目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5、该公司承诺生产过程产生的少量属危险废物的废催化剂将按规定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部门作安全处理,不造成环境危害;常规固体废物处置率基本达到100%。
6、该公司近三年来未出现过污染事故,没有受到环保行政处罚,没有出现过群众投诉。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拟同意该公司通过环保核查,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申请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情况于2004年8月11日至8月21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我局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电话:(020)87532035
联系人:黄进卿
Email:hbjdc@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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