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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股权环境保护核查的公示
撰写时间: 2010-09-10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厅申请,对拟购买湛江冠龙纸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核查范围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的规定,本次环保核查范围为: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10月,地址位于湛江市麻童区太平镇,占地159亩。主要生产无碳复写纸、热敏预涂纸等特种原纸,年设计生产能力5万吨

二、核查情况

该核查项目属于《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环办函〔2008373号)中的轻工行业造纸类。本次核查时段为20076月至20106月,共36个月。

(一)在本次核查时段内,该公司能够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该公司依法领取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按规定足额缴纳排污费。

(三)环境监测部门在核查时段内的定期监测报告表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根据现场核查,该公司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部依法处置,处置率达100%

(五)根据现场核查及湛江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该公司按规定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并稳定运行。

(六)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表明,其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七)在本次核查时段内,该公司未发生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未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核查情况同时在我厅、湛江市环保局的政府网站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09 日至9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话:020-87537875 

 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

 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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