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初步核查。现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公示如下: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A、B股股票上市交易公司,注册登记地点在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集团公司由丽珠制药厂、丽宝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丽珠生物工程制药厂、丽珠中药厂、丽珠试剂有限公司、丽康医药有限公司、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丽达药业有限公司、利民制药厂、广东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苏州新宝制药厂等企业组成。主要产品类型有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制剂、生物工程药品、化学原料药、中药制剂、生物药品等。该集团公司拟申请再融资项目包括丽珠制药厂异地改造工程项目、丽达药业有限公司第一、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利民制药厂注射液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广东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他汀类药物生产线工程建设项目等。
该集团公司依法领取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基本上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主要产品主要污染排物放量基本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新、改、扩建项目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各企业均按规定缴纳排污费;该集团公司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申请再融资资金投向不会造成现实的和潜在的环境影响,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基本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核查的要求,我局拟同意丽珠医药集团公司通过环保核查。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集团公司申请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情况于2004年8月2日至11 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核查的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电话:(020)87531932
联系人:徐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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