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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 推动环保事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05-10-11 19:12:23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      推动环保事业创新发展

——在广东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聘请仪式上的讲话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清

2004年2月24日)

 

尊敬的许德立副省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广东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聘请仪式。对这项活动,许德立副省长十分重视,在百忙中出席我们的聘请仪式。在此,我代表省环保局,对许德立副省长,对多年来热心环保事业、关心支持环保工作、并接受聘请担任首批广东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的各位专家学者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聘请环保社会监督员,旨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促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环境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今天受聘担任广东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的16位同志,分别来自纪检、法律、科技、教育、新闻、社科、企业等不同界别,他们的社会联系广泛,能够充分反映社会各界、各方面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是我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促进我省环保事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刚刚闭幕的省纪委三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指出,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对权力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一根本,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权力监督包括纪检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环保部门作为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是重要的执法部门,建立环境保护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其行使职权的社会监督,是确保环保行政执法权得到正确行使,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的具体落实,对推动我省环保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是全省环境保护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从全面、科学、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对环保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2003年,在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的直接关心和亲自主持下,省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合作开展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省委省政府将“治污保洁”作为全省十大民心工程之一,把“环保工程”纳入省的十大重点工程之中,全省上下齐抓共管,环保工作以空前的工作力度往前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已完成文本编制,珠江综合整治初见成效,《治污保洁》工程全面启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去年全省“环保工程”完成投资52.4亿元,全省2003年新增污水处理厂19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01.3万吨。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生态保护得到加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部分流经城市河段和内河涌水环境污染严重,部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偏低,一些区域空气污染有加重的趋势。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着新一轮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与此同时,环保执法力量薄弱,环境管理水平不高,与严峻的环境形势和艰巨的环境保护任务很不适应。因此,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环保工作任务,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就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共同参与;需要通过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逐步提高环境依法管理水平,形成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局面,以推动全省环保工作的发展。

其次,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是实践“三代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的需求不断增长,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保护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环境的要求,把工作的着眼点和根本目的放在“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着力改善环境质量,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具体体现。建立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就是要把环保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开创一条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的新渠道,以维护和落实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来自于社会各界,每天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能够及时反映广大群众的要求与呼声,提出改进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推动环保工作水平的提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第三,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是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的重要保证。

当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地方领导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速度,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引进污染项目,干扰环保执法。一些企业负责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为了眼前的局部利益,违反环保法规,超标排污,污染环境。因此,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严肃查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是实现我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目标的重要保证。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社会监督机制,可以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普及环境法制教育,构筑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的群众基础,加大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揭发和查处力度,以促进全省环保法制的建设。

第四,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是促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

多年来,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级环保部门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环境法制建设,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近三年全省每年实施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均超过4000宗,总数达13630宗,罚款数额近7000万元。我省在环境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等行政执法工作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但也要看到,我省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特别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地方环保部门存在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的现象,甚至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其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内部管理跟不上,加上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实行社会监督,就是要在执法环节建立起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增强环境执法的透明度,及时反映和收集人民群众对环保部门和环保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或控告,并依据有关法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这样就能从制度上保证各项环境执法权的正确行使,促进环保系统的作风建设,提高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二、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强调,“切实加强对与环境有关的重大决策的法律监督,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鼓励、支持公众参与有益于环境保护的行动和对环境的监督管理”。最近颁布的《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接到举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这些都是我们开展环保社会监督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我们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探索和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

第一,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必须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列入环保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之成为加强环保工作公众参与的一项重要制度。要积极为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热情支持、积极配合环保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环保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虚心听取环保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使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第二,要积极探索环保社会监督的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完善环保社会监督机制。

要采取预案监督、过程监督、行为监督和末端监督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社会监督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各位专家学者的社会知名度,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二是要充分利用环保监督员联系群众广泛的有利条件,及时反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要通过组织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监督各级政府履行国家和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促使政府在决策过程中避免出现与环境保护相违背的重大失误;监督全省环保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以及各种行政行为,督促其依法公正履行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监督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职责,检举企业不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的行为,通过强有力的社会监督,促使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三是要充分发挥环保监督员的作用,为我省环保工作出谋划策,反映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全省环保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三,要为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各级环保部门要想方设法,为环保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一是要实行环境信息公开,畅通信息渠道。要在网上公布全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和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公布环境质量信息和环境状况,公布各项环境保护考核结果,披露企业环保行为,并为各位环保监督员订阅《中国环境报》、《环境》杂志和《珠江环境报》等,让社会监督员随时了解全省环保工作的动态,提高社会监督的水平。二是要组织好环保社会监督员的活动,定期召开环保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通报环保工作情况和听取意见和建议。有计划地组织环保监督员针对环保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不断提高环保社会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认真做好联络和服务工作,及时反馈环保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为我省进一步增创环境新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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