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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局将建立环保社会监督员制度
撰写时间: 2005-10-11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本报讯 记者近日随省政协人资环委到省环保局调研时了解到,省环保局将建立环保社会监督员制度,首批15名监督员将在今年“上岗”。


  据悉,首批15名环保社会监督员主要是对环保工作有一定了解,热心环保公益事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将充分发挥各自工作岗位的便利条件,通过议案、提案、调研、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履行环保社会监督员的职责。职责包括:监督环保系统行政与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行政,对环保局的行政执法和机关作风等提出建议或批评;监督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地方政府改善环境质量,对粗暴干涉环保局依法行政行为提出意见;监督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行为,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反映不法排污行为,协助环保局进行查处等。


  据悉,省环保局前期曾组织政协委员到部分县市开展环保调研,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环保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推进环保的社会参与和群众监督,省环保局在近日省政协人资环委到环保局调研时提出设立环保社会监督员制度,下一批环保社会监督员将吸收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同时将组织多场政协委员环保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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