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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创模简报(第5期)
发布时间:2006-07-20 08:52:57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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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创模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一日

本 期 目 录

考核检查

省珠江综合整治检查组考核检查我市2005年东江水质保护工作

   

 考核检查

我市的环境噪声达标区通过省环保局考核验收

市政协领导视察我市治污保洁工程

省珠江综合整治检查组

考核检查我市2005年东江水质保护工作

21617日,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检查组对我市2005年的东江水质保护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市政府曾培贤副市长,彭楷藕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市经贸局、市农业局等部门领导和有关同志陪同检查。检查组先后对我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市区鳄湖塘整治工程、市区东埔河与白岭头河段护堤工程、市区五金石材加工示范区、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高塘陶瓷工业园、东江客家文化堤廊、新丰江万绿湖、水月湾、龙凤岭等东江水质保护重点区域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听取了我市2005年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

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市委、市政府对珠江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环境监督管理,在东江水质保护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有5条成功经验:一是坚持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之路。二是坚持既抓市区治污保洁工程,又注重各县治污保洁工程的平衡发展。三是既严格执法,又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坚持既严格把握建设项目入口关,又编制好环保规划。五是坚持既抓现场执法,又注重污染防治。针对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省检查组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全方位提升城市的环境管理水平。二要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三要提升工业园区的综合管理水平。四要注重工业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五要做好采石场的复绿工作。

最后,曾培贤副市长表示,我市将继续高度重视东江水质保护工作,市直各单位和部门要针对检查组提出的存在问题,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建立整改台帐,切实将东江水质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我市的环境噪声达标区通过省环保局考核验收

按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省文明城市的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工作。20056月,我市按照创建噪声达标区的规范要求,将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9.67平方公里进行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了《河源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方案》,按有关的技术要求进行噪声源监测调查,同时对不达标的噪声源进行整治,使其符合噪声达标区的要求,完成了《河源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报告》和《河源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技术报告》,11月份正式向省环保局申请验收。1216省环保局派出环境噪声达标区考核验收组对我市创建的环境噪声达标区进行正式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对资料、现场答疑、现场抽测的考核检查,考核验收组认为我市的环境噪声达标区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创建,完成的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环境噪声达标区的验收标准,一致同意我市的环境噪声达标区通过考核验收。目前,我市的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文明城市考核指标的要求,顺利达标。

市政协领导视察我市治污保洁工程

410上午,河源市政协副主席陈仰望、副秘书长赖世雄等政协常委到市区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治污保洁工程进行实地视察,并于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召开了座谈会。

视察组听取了市区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市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运转、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我市生活污水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情况。视察组强调治污保洁工程是市政府牵头的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又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大的系统工程,更是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充分肯定了我市治污保洁工作,认为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保护东江上游水质,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为保护水源、环境,避免瘟疫、病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了贡献;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后,将为全市固体废物提供一个集中处置、污染集中控制的场所。对三个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困难,视察组表示一定要解决好,并希望各单位要站在全市发展的大局上,抓住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搞好各单位的各项工作,为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五个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主送:市五套班子领导及正、副秘书长,河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河源单位,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市有关企业,各县(区)委办、县(区)府办,县环保局。

抄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省环保局。

主办单位:河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           邮编:517000

电话:0762-38832773883721        传真:0762-3883776

邮箱:hyhbchm@21c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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