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河源市创模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一月一日
本 期 目 录
领导视察
省环保局领导到我市检查指导“创模”工作
副市长曾培贤到市环保局调研环保及“创模”工作
简 讯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到我市调研 “创模”规划编制工作
市政府与“创模”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
领导视察
省环保局领导到我市检查指导“创模”工作
11月18日,省环保局副局长王子葵率省“创模”专家组到我市检查指导“创模”工作,副市长曾培贤陪同检查。省“创模”专家组先后到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市石材五金加工示范区等环保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检查,同时听取了市环保局何明亮局长“创模”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与市环保局中层以上干部及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座谈。
王子葵副局长充分肯定我市“创模”工作。他指出,河源市在我省6个山区市中第一个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河源的“创模”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氛围浓郁、部门配合、工作扎实,2008年实现“创模”目标是完全可能的;他还要求河源要在现在所做工作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好《河源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加快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全民参与,力争如期实现“创模”目标。
副市长曾培贤到市环保局调研环保及“创模”工作
2005年12月5日,副市长曾培贤到市环保局调研我市的环保及“创模”工作。在听取市环保局局长、市“创模办”主任何明亮的环保工作及“创模”工作情况汇报后,曾培贤副市长指出,近年来,尤其是实施“十五”计划以来,我市各级党政和环保等部门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推进,认真抓好污染控制和环境治理工作,大力推进环保目标责任制、治污保洁工程、东江水质保护、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方面工作的落实。同时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环保责任考核成绩显著,环境执法不断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工业污染源监管和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生态示范区建设初见成效,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曾培贤副市长要求今后一段时期的环保及“创模”工作要“舞好一个‘龙头’,编好两个规划,突出三个重点”(即舞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个“龙头”,编好《河源市“十一五”规划》和《河源市环境保护规划》,突出抓好治污保洁工作、东江水质保护、环境执法和监管工作三个重点),围绕发展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确保我市于2008年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简 讯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到我市调研“创模”规划编制工作
2005年12月2-4日,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河源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课题召集人陈复率专家到我市调研“创模”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收集完善“创模”规划编制资料, 并到市污水处理厂、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液化气供应站和拟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场址等进行了现场堪察。目前,我市“创模”规划的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创模”规划的框架已编制完成,预计“创模”规划在12月底前可全部编制完成。
市政府与“创模”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落实各“创模”责任单位责任,确保我市2008年如期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11月下旬,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等32个“创模”责任单位签订了《河源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责任书》。要求各责任单位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创模”工作的责任分工和要求,制定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主送:市五套班子领导及正、副秘书长,河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河源单位,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市有关企业,各县(区)委办、县(区)府办,县环保局。
抄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省环保局。
主办单位:河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 邮编:517000
电话:0762-3883277、3883721 传真:0762-3883776
邮箱:hyhbchm@21c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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