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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创模简报(第3期)
发布时间:2006-07-20 08:51:15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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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创模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本 期 目 录

城市整治

开展市区石材、五金加工市场清理整顿行动,还市民一个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环境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领导挂钩上门服务

    

 市环保局开展对全市水泥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城市整治

开展市区石材、五金加工市场清理整顿行动

还市民一个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为切实解决市区石材、五金等建材加工场所噪声、废水、废气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市区环境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市区范围内的石材、五金等建材加工场所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要求所有在市区范围内的石材、五金等建材加工场所迁出市区,搬迁至统一规划、定点建设、规范管理的市区石材、五金加工示范区内从事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

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市区石材、五金加工场所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首先在2003年底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资金2000多万元,在源城区民营科技工业园内建立市区石材、五金加工示范区,目前,首期工程已完成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营。其次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市区石材、五金加工场所的通告》(河府[2005]122号)和《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市区建材加工场所工作的通知》(河府办[2005]90号),明确市区石材、五金加工场所清理整顿的范围和搬迁时间要求。第三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副市长曾培贤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彭楷藕、市环保局局长何明亮任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区清理整顿石材、五金加工场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同时成立了六个清理整顿执法小组。第四市政府召开了清理整顿市区石材、五金加工场所动员大会,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区清理整顿石材、五金加工场所工作全面铺开。目前,清理整顿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预计市区石材加工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在20051231日前完成,市区五金加工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在2006630日前结束。届时,长期影响市民正常工作生活的石材、五金加工场所的噪声、废水、废气污染扰民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还市民一个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环境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领导挂钩上门服务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20057月份以来,市环保局对我市38个未完善环保手续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局领导分工负责挂钩上门提供环保服务。组成分别由一名处级干部任组长,一名科长和一名技术骨干为成员的七个上门服务组,上门为企业提供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技术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是: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跟踪项目建设、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实行环保“一条龙”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环评手续,协调企业与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的关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使企业充分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方面遇到的难题;对个别经多方努力、仍未能完善环保有关手续或多次教育仍然不整改的企业,依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理。通过几个月的努力,38个重点建设项目已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全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从上门服务前的20%上升到100%,效果非常显著。

   

市环保局开展对全市水泥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省政府办《转发省环保局关于维护群众权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明电[2005]136号)和市政府办《印发河源市维护群众权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明电[2005]115号)文件的要求,为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环保局于20051010-11日组织六个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市所有水泥企业是否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已建治理设施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三废”排放是否达标和有无偷排污染物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力50多人次,共检查水泥企业18家,对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

主送:市五套班子领导及正、副秘书长,河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河源单位,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市有关企业,各县(区)委办、县(区)府办,县环保局。

抄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省环保局。

主办单位:河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           邮编:517000

电话:0762-38832773883721        传真:0762-3883776

邮箱:hyhbchm@21c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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