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来,我市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和提高创模成果,保持和维护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声誉,整体环保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建立环保考核运行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始终把环境保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召开例会听取汇报,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性环保执法大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2001年市政府召开计划生育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要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把汕头建成国内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之一。2002年1月,市政府召开第七次全市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十五”环保工作要从污染控制转向全面治理,确保到2005年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成1至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同年2月,市政府召开市“城考”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要求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要以“环保三项考核”为动力,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增加投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适应“十五”环保工作的新要求。今年5月我市召开第八次党代会,提出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把汕头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文明、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的现代化港口城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为我市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近三年来,我们坚持落实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城考”和党政领导环保实绩考核等3项考核制度,在2001年机构改革和今年政府换届后,都及时调整市“城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较好建立了“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考核运行机制,促进了各项政府环保决策和环保目标责任制年度计划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环保规划计划指导,提升环保综合决策地位
市政府坚持从全局出发,统筹规划,先后颁布实施了《汕头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汕头市十五碧水蓝天绿地工程计划》和汕头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组织编制了潮阳、澄海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南澳县生态建设规划,市环保局和发展计划局联合下达了《汕头市十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坚持将年度环保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于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重要工作中,全面实施综合质量效益量化考核,提升环保参与综合决策的地位。同时,今年初我市实行行政区划调整后,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市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情况调查,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工业化格局的新思路、新办法。
(三)深化工业污染源全面治理,提高双达标水平
1999年,我市市区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双达标”。2000年,原潮阳市、澄海市和南澳县实现了工业污染源达标。2001年3月,全市“双达标”工作顺利通过省的考核验收。为巩固和提高达标成果,我市连续三年开展“双达标”回头看检查,结合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和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活动,组织工业污染源达标“回头看”检查近800次,对2300多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经常性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327家,较好防止工业污染反弹。同时,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着力控制新污染。三年来全市共审理建设项目5282项,其中批准报建的5156项,依法不准126项选址不当或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项目报建。竣工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从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此外,积极巩固和拓展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全市建成烟尘控制区8个,环境噪声达标区16个,面积分别达132.20平方公里和94.49平方公里,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71.19%。
(四)依法强化环境管理,积极推进环境法治
我市认真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强化环境监管。一是加强污染源现场巡查管理。先后组织日常监督检查6000多次,对“十五小”、“新六小”、餐饮娱乐业、摩托车维修、建筑工地、锅(窑)炉、露天焚烧垃圾、各类噪声源、放射性污染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污染隐患、重点行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医疗废水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或专项整治,取缔死灰复燃的“15小”企业106家;关闭餐娱、摩托车维修等营业门店45家,限期治理422家;查处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单位57家;监控锅炉、炉窑烟尘污染490台次;制止露天焚烧垃圾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163宗;实施行政处罚71宗。二是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汕头市区、潮阳城区和澄海城区开通了“12369”污染投诉热线电话,进一步方便市民投诉污染。三年受理群众投诉6654宗,已调查处理6620宗,理结率99.5%,较好解决了2292个厂点的污染问题。三是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核发排污许可证1850份,变更登记3082份,至2003年6月底,全市核发排污许可证近3500份。四是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全市三年征收排污费入库4710.69万元。通过以征促管促治,有效促使企业完善配套治理设施。三年全市累计投资9484.6万元,完成治理项目196个,新增废气处理能力99.33万标立方米/时,新增废水处理能力2.9万吨/日。同时,落实市区30家重点污染源安装治理设施在线监控或监测装置,组织开展区属重点污染源治理设施自动监控试点。五是积极开展环境立法,制定实施了2项涉及环保的地方性法规、1项政府规章和4项政府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草拟了《汕头市饮用水源保护办法》和《汕头经济特区排放污染物管理条例》,争取尽快颁布实施。同时,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新要求,组织清理地方性环保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43件。六是把环境保护纳入全市信用网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鼓励守信企业的环保措施,建立完善企业不良行为资料档案。市环保局被评为汕头市社会信用建设先进单位。七是结合市区环保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市以下企业实现由隶属管理向属地管理转变,进一步理顺了环境管理体制,规范了环保行政行为。
(五)开展城市(镇)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市政府针对城镇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致力保护饮用水源。加强饮用水源日常监测和管理,组织清除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输砂(煤)作业点和禽畜养殖场,封堵堤坝闸口和拆除盲流窝棚,消除污染隐患。同时,开展全市万人以下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完成全市水环境功能区划。二是组织实施《汕头市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市区燃煤锅炉改燃油,餐饮业改燃油为燃液化石油气。优化能源质量,全面限制使用高硫煤(油),从购销环节到使用实行全过程监控,使燃料煤、燃料轻油和重油的含硫率分别控制在0.6%、0.5%和1.0%以下,实现全市燃料低硫化,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排放。三是实施《汕头市“十五”碧水蓝天绿地工程计划》,着力整治市区三脚关沟、新河沟、龙湖沟等流经城市的河沟污染,使部分河沟的水质有所改善,将原来污染严重的三脚关沟改造成美丽的“星湖公园”。四是大力推进医疗废水和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在今年“非典”期间,全面推进医疗单位配套完善废水治理设施,着手规划建设以处理医疗垃圾为主的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目前已完成特许经营权的招投标,进入实质性建设。五是整治交通秩序和机动车污染。拓展城市道路,开辟摩托车专用道,合理疏导机动车流量。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车用含铅汽油,停止办理市区摩托车入户和外地摩托车转籍手续。建成我市第一个汽车液化石油气充气站,开展燃气出租汽车试点。六是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加大绿化投入,加强绿化建设,着力整治市容环境脏乱差噪,城市环境面貌不断改观。
(六)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生态示范区为动力,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环保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制订实施了《汕头市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区和绿色社区工作方案》,建成6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场),2个绿色社区,22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2.28万亩),6个农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南澳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省级初审验收。完成全市农村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二是大力整治潮阳贵屿镇拆解废旧五金电器污染。汕头市、原潮阳市和贵屿镇三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市政府多次在潮阳贵屿镇召开整治环境污染现场会,潮阳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贵屿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汕头市和原潮阳市两级环保部门认真做好跟踪、检查、督促和协调工作,贵屿镇委镇政府把整治环境污染作为镇的一项中心任务,认真制定实施环境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加强宣传教育、严打环境违法、集中控制污染、堵住污染源头等“四管齐下”的措施,努力整治污染。通过全面落实“三个禁止”,拆除违章建筑3500间,关停取缔300多户拆解废旧五金电器的家庭作坊和500多个用于加热提取电子元件的煤炉,取缔用简易法提取金属15宗,大力整顿镇容村貌,动工建设电子废物集中经营加工区和垃圾填埋场,新建扩建15家针织、服装、丝花等少污染或无污染企业,有效地改善环境面貌。今年贵屿污染被列为全国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的重点督查督办单位后,市政府立即发出了《关于加大力度深化贵屿污染整治的通知》,并在该镇召开了深化环境整治工作会议,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甚至非常规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积极巩固和提高环境整治成果,想方设法根治电子废物污染,彻底改变面貌。目前,各项整治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大力推进秸杆及废弃物禁烧工作,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和机场周围划定秸杆禁烧区,由区县政府落实所在镇(街道)负责禁烧工作,并大力推进秸杆的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七)增加环保投入,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防治污染的综合能力,我市千方百计拓展环保投资渠道,逐步增加环保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据统计,三年来共投入环保资金25.15亿元,环保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1.77%。建成澄海区碧砂村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日处理污水1000吨)、总装机容量达5.4万千瓦的南澳县风能发电站、市区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首期工程和一批垃圾转运站、公厕、果皮箱,完善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酸雨监测系统、环境信息系统,建成广东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韩江旦家园子站,扩建供气管道和管道煤气等设施,动工建设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综合整治三脚关沟、新河沟、龙湖沟、练江、潮阳护城河和澄海环城河,完成星湖公园、时代广场、东方公园、七日红公园、石炮台公园、人民广场改造工程和城市道路绿化工程的建设,中心城区新增绿地面积159万平方米。汕头原市区和原澄海市区开征了城市污水处理费,为推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拓展了资金渠道。环保设施建设日臻完善,提高了城市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同时,逐步推进城市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采用BOT投资形式,通过特许经营权招投标择优选择投资经营商。目前,正在研究采取TOT和BOT捆绑形式,将原龙珠水质净化厂及其改造扩建工程、拟建的西区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和运营全部推向产业化、市场化。此外,原市区环保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市区环保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今年初实行行政区划调整后,又在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设立独立的环保机构,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八)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我市重视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做大做强做活环保宣传文章。一是精心组织“六·五”宣传。每年都围绕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营造浓烈的环保氛围,赢得市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三年来共举办“六·五”宣传活动100多项,近30万人(次)直接参与了活动。其中,环保行为公约万人签名、纪念“六·五”综艺晚会、百校齐绘绿色家园、“辉煌30年——中国环境保护·绿色汕头”环保成就展等活动,声势大,效果好,社会反响强烈。二是围绕环保中心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刊发或播发环保宣传稿件近千篇次。组织征订环境“两报一刊”3000多份。制订颁布了《汕头市市民环保行为公约》,举行万人签名活动,市委书记和市长带头签名,既表达市委、市政府对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心,也让环境保护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继续在汕头日报、汕头特区晚报和汕头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开通汕头市环保局网站,拓展了环保宣传阵地。三是把环境保护纳入市干部培训和中小学校的教学内容,在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和全市中小学中开设环保课程,举办环保专题讲座。组织编印环保宣传小册子——《保护环境,利国利民》,市长专门为该书写序,并赠送中小学校,作为青少年学生的环境教育读物。积极组织创建绿色学校,三年共建成14个省级绿色学校、11个市级环保示范点和1个环境教育基地。
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市环保工作虽取得一些新的进展,但与新的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经过自查认为,2000年至2002年,我市已有23项指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新的考核指标要求,尚有经济持续增长率、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4项指标未达标。目前,我市已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整改计划,狠抓薄弱环节,组织攻坚战,确保在2005年底前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新的考核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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