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企业调查与入户调查基本完成
按照省环保局与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各地级以上市(区)自2005年10月底陆续将初审后的调查表格上报到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目前企业调查与入户调查已全部完成,据统计,全省共发放企业调查表1500份,收回有效报表1240份;发放入户调查表2万份,收回有效报表约15000份。因产业调整、企业停产关闭(如型煤和洗煤企业)等多种因素影响,上报的调查表格普遍少于下发的表格,调查企业的数量少于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数量。调查表格填报质量较好的有:深圳、珠海、韶关、惠州、潮州、揭阳、顺德等市(区);表格填报存在问题较多的有:梅州、东莞、湛江等市。
由于数据量较大,华南环科所一边审核一边录入,对有问题的表格采取电话询问与经验数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修正,目前企业调查表格的录入已基本结束,入户调查表格的录入正在抓紧进行。
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进行大气和水污染对人体健康效应、污染对农作物危险和建筑类型与材料存量等项目的调查及数据收集,预计3月底完成。
为推进各地学习和总结环境污染损失调查工作经验,现将潮州、韶关市的调查工作总结刊出,供大家参考。
潮州市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潮州市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第一阶段工作已经完成,有关调查表格按规定已于2005年10月底上报。现将我市此次调查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广东省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工作试点城市(区)之一,根据省环保局和省统计局下发的《广东省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方案》,我市环保局和统计局联合牵头组织实施了潮州市绿色国民经济指标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工作,按上级布置完成进度,第一阶段完成了企事业单位环保支出项目调查、工业用水预处理手段和设施成本案例调查、污染引起的清洁和劳务费用增加调查、生活用洁净水替代成本案例调查等四大部分调查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为使此次调查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圆满地完成任务,我市根据上级的要求,采取了如下一些保障措施:
(一)有关领导重视,成立专门机构
领导的充分重视是此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和关键。9月中旬,省环保局和省统计局召开了省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工作暨培训会议,我市环保局和统计局都非常重视,派出了主管局长和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会后,主管领导即做出明确指示,与有关部门协调,成立了由市环保局、市统计局为组长单位、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为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组成调查领导小组,有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调查技术组的专门机构,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市还要求县一级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
市环保局是此次调查工作的组长单位,为做好调查工作,我局还专门制订《潮州市环保局实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调查工作领导机构和技术小组,并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调查工作会议,对有关调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将有关任务一一落实。
(二)制订调查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广东省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方案》和省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工作暨培训会议精神,我局与市统计局联合起草了《潮州市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方案》,召开了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调查工作会议,就调查方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取得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根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配调查工作任务,具体细化到每一张表格。对于面向广大住户的“家庭清洁费用成本问卷调查”和“生活用洁净水替代成本案例调查”这两项样本量最大的调查,通过与市教育局联合,选择学生中有来自城市家庭、农村家庭背景的较有代表性的几所学校,发放调查问卷,由学生送给家长填写。
我局承担大部分的调查工作,除了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外,象生活垃圾处理场、自来水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公共汽车公司、出租车公司等,都是环保局的人员上门去联系填报,我局对所有的调查表都进行认真审核后才能发出。
(三)加强沟通协作,保证调查进度
此次调查的涉及面较广,需要多个部门参与,除了成立调查专门机构、召开工作会议对调查任务进行布置之外,在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不计较部门之间的利益,加强部门协作,保证了调查工作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诸如公共汽车公司、出租车公司、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等调查,通过与其主管部门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使调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对面向广大住户的两份调查问卷,我们抓紧时间在国庆节前将问卷发放给学生,使家长们能在节日较为空闲的时间里填写问卷,确保问卷能在预定的时间内回收。
(四)加强审核工作,确保报表质量
调查表中填报的数据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调查核算工作的质量。我市对调查报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规定企业应实事求是地认真填报,企业相关负责人应给予认真审核并签名;县、市直一级负责调查工作的部门应对回收的调查表再次给予审核,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掌握的企业相关资料和环境统计掌握的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企业做好指导校正工作;最后汇总到市一级的调查技术组,再次对每一份调查表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通过三级审核来尽量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完成情况
我市按照上级规定的调查范围和下达的调查名单,于10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并将有关报表上报。完成情况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环保支出项目调查
1、废气调查企业15家;
2、废水调查企业13家;
3、石油气供应站调查企业32家;
4、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调查企业1家;
5、生活垃圾处理厂调查企业3家;
6、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厂调查企业1家;
7、燃气管网工程调查企业3家;
8、畜禽养殖场生产和废水处理情况调查企业各10家,原有3家养牛场现已停产。
(二)工业预处理手段和设施成本案例调查
调查企业20家,其中包括3家自来水厂。
(三)污染引起的清洁和劳务费用增加调查
1、发放和回收家庭清洁费用成本调查问卷2000份,挑选1500份质量较好的上报;
2、城市公共汽车公司和出租车公司调查企业分别为1家和2家;
3、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调查市区10条主要干道;
4、建筑清洁与劳务费用调查21幢主要干道两侧建筑物所属单位;
(四)生活用洁净水替代成本案例调查
发放和回收生活用洁净水替代成本调查问卷2000份,挑选1500份质量较好的上报。
四、存在问题
(一)人员少,经费缺乏。
(二)部分表格的设计要求较高,实际工作中没有相关统计数据,很难完整填报。
例如,个别大气污染物如PM10只是近几年才开展监测;有些表的人口年龄结构组别间隔较小,除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外,没有相关的调查数据;疾病别死亡状况、诊疗状况、因疾病休工和自我诊疗状况、烟草和酒类消费量、水污染对农作物危害损失和农田灌溉状况调查等都是没有相关的数据。
(潮州市环保局提供)
韶关市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试点工作总结
2005年10月,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探索建立绿色经济核算体系和评估机制” 的要求和省环保局下达的任务,我市展开了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和支持下,我市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我市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与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张志才担任组长,副秘书长李德军担任副组长,各部门(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陈世平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抓紧落实,责任到位
由于试点工作资料数据采集量大,专业技术性很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环保、统计、城管、建设、医疗、农业、水利、交通、教育等多个领域和100多个企事业单位,为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及时准确地得到所需数据,我局和统计局联合制定了切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试点工作方案,市政府召集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召开了工作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我市各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深入调查,主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具体工作和各部门间的联络。我局本着实事求是和对试点工作负责的态度,加强与相关调查单位的联系,指导调查单位填报相关调查表,并对回收的调查表认真审核,保证了填报数据的准确性。
三、提高企业对试点工作的认识,保证数据质量
为提高企业环境污染经济损失数据的准确性,保证数据质量,我局与市统计局联合召开试点工作暨培训会议,会上传达了省委省政府“探索建立绿色经济核算体系和评估机制”的精神,强调了该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技术组成员肖晓琴高级工程师对各相关企业环境统计人员就试点工作调查表的各项指标进行了详细讲解和就填报方法进行了培训。
为方便各企业按要求填报试点工作调查表,我们还对企业所填报的调查表中各指标解释和注意事项等填报参考资料随报表一同发放至各企业相关人员。
四、试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省试点工作技术组的要求,我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相关表格(表1-1、1-2、1-3、1-4、1-5、1-7、1-8、1-10、1-11、1-12、1-14、2-2、3-1、3-2、3-3、3-4、4-1、10-1)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企业。在整个试点工作过程中,我局负责与省技术组联络,并负责解答我市其他各部门和企业在填报表格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各部门和企业的通力合作下,完成了企事业单位环保支出项目调查、污染引起的清洁和劳务费用增加调查、生活用洁净水替代成本案例调查、工业用水额外处理成本案例调查、固体废物污染经济损失调查、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调查评估等方面相关调查表的发放、收集和审核工作。在各部门完成对本部门负责的相关表格审核的基础上,我局再对所有表格进行全面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从整体到细节确保数据质量,现已将上述调查表汇总上报省环保局和省试点工作技术组。
五、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由于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统计岗位或相关岗位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且对试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填报调查表的过程中存在错报、缺报、漏报的现象。
(二)由于我市所有煤矿企业已于2005年10月关闭,煤矿企业员工已经离职,因此,省环保局原要求我市对型煤和洗煤生产企业的调查无法完成。
(三)省环保局指定的调查企业清单中存在已破产或正处于清查阶段的企业,无法获取相关数据。
(韶关市环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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