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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1市立下“环保军令状”
发布时间:2006-09-20 15:20:12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9月18日),省政府在东莞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下达给21个地级或以上市。要求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5%,并且排污控制指标纳入政绩考核。

  专家称,此次“环保军令状”的签订,标志着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
市、责任到市,削减工作全面启动,空气和水质量的好转将有了制度保证。

  据了解,签订责任书以后,执行情况还纳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污染物排放情况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对不能完成总量控制任务或者瞒报、谎报治污情况的,除了追究责任之外,该地区将不得审批任何新建、扩建项目。对超标排污单位,一律限期整改,屡教不改的则坚决关闭。

  在责任书签订仪式上,省政府还举行了环保执法用车派发仪式,为省环保局和汕头等14个市各派发两辆环保执法用车,为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中山、江门7个市下达了环保执法用车定编证,配备了执法用车指标。

  昨日,沙角A电厂三、四号机组脱硫装置也正式投产,使粤电集团已建成投运的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装置增加到8台、共342万千瓦,年削减二氧化硫量约10万吨,占目前全省二氧化硫年削减量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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