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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撰写时间: 2008-05-05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环境保护部
 

从环境保护部获悉,截至目前,我国现行国家级环保标准已达1084项,共有20余类,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近两年国家级环保标准的数量以每年100项的速度递增,增幅之大前所未有。”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对记者说。

    据介绍,为支持北京奥运,适应危险废物和流动污染源环境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我国启动了相关标准研究和制订工作,发布了一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了排放要求。围绕环境监管与评价工作,逐步完善了环境质量标准规范体系。

    与此同时,各地环保部门也加强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力度。北京、上海、山东、福建、浙江等10多个省市制定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共计40项;天津、河北、山西、辽宁等19个省份的科研、监测机构积极承担、参与国家级环保标准的制修订项目,湖南、湖北等省环保部门还对省内承担国家级环保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单位给予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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