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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站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标准化建设验收
发布时间:2007-02-08 12:49:45    文章来源:
 

200712728日,在广东省环保局预审的基础上,由总局规划与财务司陈斌副司长带领的国家环保总局标准化建设验收组对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关于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查验了监测实验仪器设备,查阅了有关资料、档案。验收组认为:

广东省环保局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机构队伍、经费保障、仪器设备、监测能力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升了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的综合监测能力和水平。

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实有监测人员96人(定编9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93.8%;高、中、初级技术人员比例为5.04.20.8。监测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保障了监测业务经费的需要。监测仪器设备配置得到加强,基本监测仪器设备配置相对较为齐全。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监测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已具备285项(类)监测项目的检测能力。监测站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较高,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监测资料与档案管理符合规范。除监测人员数量不足、少数种类的监测仪器设备空缺外,均达到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环发[2002]118号)的基本配置要求。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站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环办[2004]4号)评分为96分,达到国家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通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建设国家验收。

验收组根据考核检查的情况,提出如下建议:在深化和巩固环境监测站达标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要求,继续加大环境监测投入,充实监测人员和监测经费,解决监测业务用房不足问题,立足更高的目标和标准,拓展生态生物以及区域监测等领域,加快建成广东省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使环境监测基础能力,适应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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