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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撰写时间: 2005-10-1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一切、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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