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网站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现在位置: 广东环境保护 -> 法律和标准 -> 环境标准 -> 固体废物 ->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撰写时间: 2005-10-1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外环境防治法》,防止和控制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QC/T450-2000《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增加了对医疗废物污染控制的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03年6月30日起实施,试行期限为一年。


相关新闻
 
开发维护:
Copyright © 2008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关于本网站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管理员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