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网站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现在位置:
广东环境保护
->
法律和标准
->
环境标准
->
大气环境
->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撰写时间: 2005-10-1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硫、氟化物在保护蔬菜、果树、桑茶、牧草以及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作物时的最高允许浓度值,作物据敏感程度分为敏感作物、中等敏感作物、抗性作物并列出了各农作物种类分别加以叙述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pdf
相关新闻
开发维护:
Copyright © 2008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关于本网站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管理员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