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于2006年8月初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经过四个月的认真努力,在我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现已全面完成电子监察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工作,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我局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自2006年10月30日试运行以来,共录入项目136个。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增强了环保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成后取得了如下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实现了行政审批便民利民”。这项工程一开始我局领导就把它定位为“便民利民工程”。由于定位明确,在这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均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的,以群众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原则,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宗旨,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一是建成了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大大方便了群众的申报建设项目;二是从办事窗口的整体布局到一张桌子一个凳子都从方便群众出发,办事窗口设有饮水机,方便群众解喝,台面的高度70公分,方便群众坐在凳子上向办事人员咨询,办事窗口还设有沙发方便群众等候和休息。我们还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实行了六个方面公开:公开环保法律和政策;公开环保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时限;公开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公开排污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公开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和量罚幅度;公开干部职工的道德规范和廉政守则。凡不涉及保密的事项都一律上环保公众网,方便群众查阅监督;并全面实施网上审批,方便群众办事。我们还在办事窗口和局机关工作人员中推广具有广东环保特色的文明服务,引导工作人员自觉做到“四声、四心、四快、四办”。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有回声;热心接待、耐心询问、细心解释、诚心帮助;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快、;大事急事优先办、份内事认真办、份外事协助办、难办事设法办。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过程中,我们注意把系统建设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以及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从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去认识去要求,认真梳理和规范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认真纠正不规范的行政行为,依照《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建立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对窗口人员进行了调整,专门为办事窗口配备了3名公务员,结束了办事窗无公务员的历史,加强了办事窗口管理,并对办事窗口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认真制定行政审批信息交换指标体系,以适应系统建设的需要;认真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行为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形成行政审批信息实时交换和应用的长效机制,有效地规范了行政行为,使之成为名符其实的“规范行政工程”。
(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成后,实现了实时监控,有效地强化了监察监督功能,减少了人为因素,实现了全新的、科学的、无人为干扰的监督,增强了透明度,遏制和杜绝了不按程序办事,无故拖延时间,找熟人走后门不良现象,建立起了以业务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为基础、以行政审批电子系统为核心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体系,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了动态监管,预警纠错,提高了办事效率,据初步测算办事效率提高了50%以上。在提高了行政审批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促进了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向前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