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分析评议阶段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阶段。现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分析评议)实施意见》对具体工作的时间作如下安排:
一、召开阶段动员会
时间:3月16日下午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主持:党组成员王子葵同志
内容:党组书记李清同志作第一阶段小结和第二阶段动员;
党组成员曾宪潭同志做安排部署。请督导组领导讲话。
二、广泛征求意见
(一)召开部分省、市党代表座谈会
时间:3月17日上午
参加人员:省部分党代会代表,各市环保系统党代会代表
主持: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征求对环保局党组及其成员保持先进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召开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监督员座谈会
时间:3月18日
参加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环保系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聘请的环保监督员
主持: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征求对局党组及其成员保持先进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听取对系统党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召开老干部座谈会
时间:3月18日
参加人员:机关离休老同志
主持:党组书记李清同志,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征求离退休老同志对局党组及其成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召开机关、直属单位领导、群众代表座谈会
时间:3月21日
参加人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领导,部分机关和直属单位一般干部群众代表
主持: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征求对局党组及其成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设立意见箱、征求意见电话、发征求意见函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1、设立意见箱。意见箱设在局办公楼一楼,在环保网上公布。
2、设立征求意见电话。电话号码为:87503986。在《珠江环境报》和环保网上公布。
3、发征求意见函。3月中旬向各有关单位发征求意见函及征求意见表。
(六)组织下基层征求意见
3月中旬党组组织调研组结合环保工作下基层征求直属单位、基层环保局对省局党组、领导干部、机关在贯彻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群众观念、服务质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自律、干净干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局党组书记李清同志负责粤东片,局党组成员王子葵同志负责粤西片,陈光荣同志负责粤北片,曾宪潭同志负责珠三角片的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工作在3月25日前完成。
三、开展谈心活动
3月23日-28日,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谈心活动。
四、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3月30日至4月5日每个党员对照党员先进性要求,联系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四对照、四剖析”,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4月6-7日,每个党员按照准备好的党性分析材料,在支部会上进行逐个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进行相互评议,开展批评。
(二)4月8日、11日,局领导班子、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六、召开支委会
4月12日召开各支委会,根据个人剖析、民主评议,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支部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七、向党员反馈意见
4月13日各支部,向每个党员反馈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不履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限期改正。
八、通报评议情况
4月13-14日,召开评议情况通报会:
(一)召开党组会,向局党组成员通报对每个党组成员的评议情况,包括原原本本反馈群众的意见、建议,党组书记归纳综合,提出对每个党组成员评议意见。
(二)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议,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
(三)各总支、支部召开会议,吸收本单位党内外群众参加,向群众通报党员的评议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九、阶段小结转段动员
(一)各单位4月14日前向局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写出阶段总结,局向省督导十三组、指导二组,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写出小结和转段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小结和转段动员。
(二)4月15日进行小结和转段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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