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在惠州市环保局的配合下,对惠州市金菱有色金属冶炼厂、惠城区博雅灯饰厂、惠州凯葳工艺品实业有限公司、常德湘菜馆等4家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建成项目所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即投入生产(营业),造成环境污染,并拒不履行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义务的环境违法企业强制执行关停。这是惠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环境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各部门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后,为保护环境采取的又一有力举措。
去年以来,惠州市环保局为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打击力度,提高环境执法效果,确保环境安全,先后与惠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市工商局、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城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建立了环境综合执法联席制度,各部门均把保护环境、防控污染事故的发生作为一项共同的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工商部门规定对所有新建的文化娱乐项目和处于居民区的饮食娱乐服务业项目,在核发营业执照前业主必须提供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人民法院加大了环境违法企业的强制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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