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召开进一步加快自主创新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大会。会议发布了深圳市关于加快自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循环济发展的决定》和《深圳市循环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水耗、建设用地分别比2005年下降10%、20%、40%,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98%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20%以上。2006年—2008年,深圳市将先期开展10项工作,包括禁止全市范围内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制定《节水型器具名录》,新建建筑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完成50家企业清洁生产强制审核,等等。
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指出,纵观各国经验,循环经济清晰地表现为“制度经济”。据了解,深圳将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消费者付费制度,告别“免费污染”,建立“绿色责任体系”,生产者、销售者要承担起废物回收处理付费。深圳还将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一套循环经济法规体系。
在加快自主创新方面,以今年深圳市委市政府的“一号文件”(即《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为龙头,20个相关部门规章为配套,形成了一个“1+N”文件,形成健全的立体的政策机制,为城市的自主创新保驾护航。深圳的做法“堪称全国表率”。
科技部副部长尚勇对深圳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深圳市以创新的突破和有力的措施来推动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发展,其政策力度之大、突破点之多、措施之得力堪称全国之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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