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治污保洁工程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基本实现了治污保洁工程第一阶段工作目标。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全面推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治污保洁工程实施工作。2005年,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专门赴省环保局调研工程实施情况,省政府召开治污保洁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并计划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重点项目的建设,将工程列入环保责任制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就治污保洁工程污水处理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并给予高度肯定,省政协就推进治污保洁工程、建设绿色广东提出很多好的建议。
治污保洁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工程实施。各地党委、政府将实施治污保洁工程列入重要日程狠抓落实;其中深圳市出台《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试行办法》,建立了对责任单位的监督、考核制度。
(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截至2005年底,列入《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120项治污保洁工程重点项目中,基本完成30项,占25%;在建79项,占66%;完成投资163.5亿元,占总投资368亿元的44.4%。其中,2005年新建成项目16个,新动工项目8个,完成投资56.2亿元。未动工项目11个。在建项目大多进展较为顺利。
(三)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一是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2005年除深圳、广州外,全省19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推进,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多水质良好,珠江综合整治“三年不黑不臭”目标基本实现;污水处理厂建设取得新进展,2005年新增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112万吨,全省总能力增加到634万吨。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开展。2005年,全省新增烟气脱硫的火电装机容量为250多万千瓦,完成烟气脱硫的总装机容量达586万千瓦。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城区大气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加大,2005年地级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是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进展顺利。至2005年底,全省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为2.5万吨,城镇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年处理能力达5万多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快。
四是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强化。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推动电镀、化学制浆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方案的实施。强化工业污染监管,2005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3.9%(省标)。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源的全面达标,清洁生产企业达52家。
五是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积极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环保信访案件的处理率在96%以上。
六是生态建设得到加强。至2005年底,我省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6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省级176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1个。深圳、珠海、中山正在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采石场整治和重点流域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问题
全省实施治污保洁工程取得了较好进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包括:一是仍有部分地区和部门对实施治污保洁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上下联动和部门协调工作仍有待加强。二是实施资金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化程度低,影响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火电厂脱硫的建设进度。三是地区发展不平衡,粤东粤西和山区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农村治污保洁工作仍待加强,部分地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日趋严重。四是环境监管能力亟需增强,环境监管和执法相对薄弱,环境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环境纠纷和投诉不断增加。
二、2006年治污保洁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按照治污保洁工程目标任务和当前工作进展情况,2006年,治污保洁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以建设重点项目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力度,重点做好如下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逐步健全治污保洁工作机制。一是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将治污保洁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纳入环保责任考核,对没完成任务的市,予以通报批评并向社会公布。二是逐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健全季报和简报制度。三是建立完善治污保洁的投入机制,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市场化、产业化改革,加快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
(二)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大力推进珠江综合整治工作,加大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巩固2005年“不黑不臭”成果,重点加强深圳河、佛山水道、东莞运河、广州珠江河段等综合整治,为“江水变清”目标的实现打好基础。抓紧实施韩江、练江、鉴江等流域区域污染整治规划,加强对跨区水污染治理的协调。优化和调整水环境功能区划,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要加强东江、韩江等重要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三)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督促尽快完成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扎实推进各县城及中心镇的污水处理工作。高度重视建设城镇污水管网和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抓紧建设已列入规划的区域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逐步健全环保基础设施的监管机制,提升运行效果。
(四)强化污染源长效管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认真实施珠三角和全省环保规划,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切实防范产业转移过程中的污染转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积极落实电镀、化学制浆行业并逐步实施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发酵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逐步建立完善全省污染源监控网络。继续严厉打击不法排污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的环境执法;逐步完善环境违法责任追究机制。
(五)加强村镇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和小城镇治污保洁工作。认真做好小城镇环保规划,严防重污染行业企业的转移;在重点中心镇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加大畜禽养殖、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的控制力度,保障农村和山区生态屏障功能的有效发挥。要进一步加强村镇环保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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