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面部署“十一五”环保工作
1、筹备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第八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2、研究部署“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
3、继续推进泛珠三角合作,完成《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
二、继续大力推进治污保洁和珠江整治工程
1、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重点保护东江流域及主要缺水地区。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流域、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和《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的意见》。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制订《广东省营运车辆检测与维护制度》和《广东省在用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制度》。加快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
3、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完成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首期工程,推进广州及粤西、粤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推进汕头废旧电器综合利用产业化国家示范园区和其他废物集中拆解利用园区建设。
三、严格实施环保准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1、按照《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强化环境功能分区控制。建立重点区域流域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2、抓好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做好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定点基地区域环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规划环评,出台实施《关于加强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
四、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建立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
1、制订完成《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争取完成《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和《广东省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工作。
2、组织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使用或生产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存放或使用放射源和核设施的企业开展环境安全调查、环境风险评价,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强化环境安全管理。
3、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定各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分解到重点排污单位。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平台建设。
4、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完成危险废物、严控废物产生源的普查;制定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管理规范和污染控制标准。
5、严格在役核设施的环境安全与辐射监管。严格把好放射源和射线装置销售使用、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电磁辐射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关。
6、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难点区域环境整治,下大力气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清除各种威胁环境安全的隐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五、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确保环境安全
1、筹建省环境监控中心和区域监控中心,加强对主要江河和环境敏感区的监测,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分析月报和专报制度。
2、启动“数字环保”工程,加强环保信息基础能力建设,初步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主要江河和重点区域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完善全省公文交换系统建设,着手建设全省环境质量综合管理等基础环境信息系统,并逐步建设环境质量的预报预警系统。
3、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支持系统,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4、完成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核应急演习方案,组织全省核应急演习。建立全省放射源动态管理系统。
5、加快推进环境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
六、积极推进环保示范创建工作
1、进一步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并巩固和提升现有模范城市的创建成果。积极开展生态市、生态示范区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
2、继续大力推行企业清洁生产,抓好100家重点污染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继续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加快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工业园区生态改造,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
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1、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以此为载体全面推进农村治污保洁工程,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2、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推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3、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继续开展全省生物物种资源重点调查。
八、公开环境信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1、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公开企业环境行为。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听证会。定期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开展环境宣传月和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安全宣传。
九、加强培训工作,提高环保队伍素质
1、扎实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要内容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推动我省环保整体工作上新水平。
2、加强对县级环保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环保干部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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