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1月起,深圳市环保局、卫生局全面开展了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普查工作。普查结果表明,深圳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状况较好,尚未发现医疗机构非法买卖、转移医疗废物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回收利用的现象,医疗废物管理做到了分类收集、集中贮存、及时清运和安全处置。(一)医疗废物的流向管理方面,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都与深圳市益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了“危险废物转移协议(医疗废物专用)”,并将医疗废物交由该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都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转移联单记录情况较好。(二)医疗卫生机构及处置单位的内部管理方面,各类医疗普遍建立了由院长担任第一责任人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并责任到各科室和个人;制定了有关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的规章制度体系,落实医疗废物暂存点、专人负责管理、专车收集运输等措施;制定应急方案,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三)监督管理方面,深圳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初步形成了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了对医疗废物的日常监管力度,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行了月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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